汪藻〔宋代〕
相从龙具中,耕稼亦吾学。所求一饱同,安用莹蹄角。
汪藻
汪藻(1079~1154)北宋末、南宋初文学家。字彦章,号浮溪,又号龙溪,饶州德兴(今属江西)人。汪谷之子。先世籍贯婺源,后移居饶州德兴(今属江西)。早年曾向徐俯、韩驹学诗,入太学,喜读《春秋左氏传》及《西汉书》。崇宁二年(1103)进士,任婺州(今浙江金华)观察推官、宣州(今属安徽)教授、著作佐郎、宣州(今属安徽)通判等职。《全宋词》录其词4首。
偶然作六首 其三
王维 〔唐代〕
日夕见太行,沈吟未能去。问君何以然,世网婴我故。
小妹日成长,兄弟未有娶。家贫禄既薄,储蓄非有素。
几回欲奋飞,踟蹰复相顾。孙登长啸台,松竹有遗处。
相去讵几许,故人在中路。爱染日已薄,禅寂日已固。
忽乎吾将行,宁俟岁云暮。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红毛毡
蒲松龄 〔清代〕
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帅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其人置毡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登百人矣。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
【越调】柳营曲 途中春暮
汤舜民 〔元代〕
【越调】小桃红_寿筵添上小
卢挚 〔元代〕
【南吕】金字经
金字经·胡琴
张可久 〔元代〕
水调歌头·偶为共命鸟
蒋士铨 〔清代〕
百字令·半堤花雨
褚生 〔宋代〕
水调歌头·送王修甫东还
王恽 〔元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