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三日,将仕郎、守国子四门博士韩愈,谨奉书尚书阁下。
士之能享大名、显当世者,莫不有先达之士、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前焉。士之能垂休光、照后世者,亦莫不有后进之士、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后焉。莫为之前,虽美而不彰;莫为之后,虽盛而不传。是二人者,未始不相须也。
然而千百载乃一相遇焉。岂上之人无可援、下之人无可推欤?何其相须之殷而相遇之疏也?其故在下之人负其能不肯谄其上,上之人负其位不肯顾其下。故高材多戚戚之穷,盛位无赫赫之光。是二人者之所为皆过也。未尝干之,不可谓上无其人;未尝求之,不可谓下无其人。愈之诵此言久矣,未尝敢以闻于人。
侧闻阁下抱不世之才,特立而独行,道方而事实,卷舒不随乎时,文武唯其所用,岂愈所谓其人哉?抑未闻后进之士,有遇知于左右、获礼于门下者,岂求之而未得邪?将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虽遇其人,未暇礼邪?何其宜闻而久不闻也?愈虽不才,其自处不敢后于恒人,阁下将求之而未得欤?古人有言:“请自隗始。”愈今者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阁下一朝之享而足也。如曰:“吾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虽遇其人,未暇礼焉。”则非愈之所敢知也。世之龊龊者,既不足以语之;磊落奇伟之人,又不能听焉。则信乎命之穷也!
谨献旧所为文一十八首,如赐览观,亦足知其志之所存。愈恐惧再拜。
译文
七月三日,将仕郎、守国子四门博士韩愈,恭敬地把信呈给尚书阁下:读书人能够享有大名声,显扬于当代,没有哪一个不是靠在天下有名望、地位显达的前辈替他引荐的。读书人能够把他的美好德行流传下来,照耀后代的,也没有哪一个不是靠在天下有名望的后辈给他做继承人的。没有人给他引荐,即使有美好的才华也不会显扬;没有人作继承人,即使有很好的功业、德行也不会流传。这两种人,未曾不是互相等待的,然而千百年才相逢一次。难道是居于上位的人中没有可以攀援的人,居于下位的人中没有值得举荐的人吗?为什么他们互相等待那样殷切,而相逢的机会却那样少呢?其原因在于居于下位的人倚仗自己的才华不肯巴结地位高的人请求引荐,居于上位的人倚仗自己的地位不肯照顾地位低的人。所以才学很高的人很多都为不得志而忧愁,地位高的人没有显耀的声誉。这两种人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没有去求取,就不能说上面没有引荐人;没有向下寻找,就不能说下面没有可以举荐的人。我思考这句话已经很久了,没有敢把这句话说给别人听。
我从旁听说阁下具有非凡的才能,不随波逐流、有独到的见识,行为方正做事实际,进退有度不随流俗,文武官员能量才任用。难道您就是我所说的那种人吗?然而没有听说过后辈有得到您的赏识和礼遇的,难道是您寻求而没能得到吗?还是您志在建功立业,而办事一心想报答君主,虽然遇到了可以推荐的人才,也没有空闲来以礼相待呢?为什么应该听到您推荐人才的事却久久没有听到呢?
我虽然没有才能,但要求自己却不敢落后于一般人。阁下将要寻求的人才还没能找到吗?古人说过:“请从我郭隗开始。”我现在只为早晚的柴米和雇仆人的费用着急,这些不过费阁下一顿早饭的费用就足够了。如果您说:“我志在建功立业,办事一心想报答君主,虽然遇到了可以推荐的人才,还没有空闲来以礼相待。”那就不是我敢去知道的了。世间那些拘谨小心的人,既不足以向他们告诉这些话,而胸怀坦白、才识卓越的人,又不听取我的话,那么就真的是我的命运很坏了!
恭敬地呈上我以前作的文章十八篇,如蒙您过目,也足以了解我的志向所在。
韩愈诚惶诚恐,再拜。
注释
贞元十八年春,韩愈为四门博士。国子,即国子监,唐代最高学府,下分七馆:国子、太学、广文、四门、律、书、算。四门博士,即四门馆教授。将仕郎,官阶,唐属从九品。守,任的意思。
负:仗侍。
休光:盛美的光辉,光华。
后进之士:后通显的人。为之后焉:做他们的歌颂者。
虽盛而不传:即使成就卓越却不会流传。
是二人:这两种人。相须:相待。这里是互相依赖的意思。
援:攀援。推:推举。
殷多、盛。这里引申作密切解。相遇:互相遇合。
负:仗恃。谄:讨好。
顾:照顾关怀。
戚戚:忧虑的样子。赫赫:威显的样子。
干之:求他。干,干谒。
闻于人:听说。⒁侧闻:从旁边听说,表示谦恭。
道方而事实:道德方正而工作讲求实际。
卷舒:卷缩舒展,这里是进退的意思。文武:具有文、武的才能的人。唯其所用:只在您来使用。其,你,第二人称。
遇知:受到赏识。获礼:得到尊敬。
恒:平常,普通。
隗kuí,郭隗,战国时燕国人。燕昭王招贤纳士,欲报齐国之仇,往见郭隗,郭隗说:“今王欲致士,先从隗始,隗且见事,况贤于隗者乎?”。
刍:读音chú,喂牲口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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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襄阳名頔,字允元,河南洛阳人,公元798年(唐德宗贞元十四年)九月以工部尚书为山东道节度使。由于做过襄阳大都督,故称于襄阳。公元801年(贞元十七年)秋冬之际,韩愈被任命署理国子临四门博士,正式在京师做官。博士职乃是闲官,地位不高,很难施展抱负,为此,他给于襄阳写信请求引荐。此信以士欲进身场名、建功业须前辈援引,而前辈之功业盛名又须有为的后继者为之传扬为论点,入情入理。
本文分为三段。第一段泛泛而谈“先达之士”应与“后进之士”。相为知遇的道理,这样,虽将对方捧为“负天下之望者”也不显得阿谀,虽标榜自己为“高材”也不显得狂妄。第二段以“侧闻”的形式赞誉对方,显得客观,这样,既便于自己表达,也使对方不觉得突兀而乐于接受。最后,在第三段中,用描述自己生活的窘迫状态来争取对方的同情,以求得侥幸任用的机会。本文的写法,虽给人以不卑不亢的感觉,但难免有仍有攀附权势之意。
于襄阳,名頔(dí),字允元。他在公元798年(贞元十四年)任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观察使。不久,他又自请将襄州升格为大都督府。中唐以后,中央政府拿方镇无可奈何,唐德宗只好同意他当了襄州大都督。因为于是襄州长官,所以此书称他为于襄阳。据《旧唐书》卷一三《于頔传》载,于頔为人“横暴已甚”,却官运亨通,因而“自以为得志,益恣威虐”;他任襄州刺史时“专有汉(水)南之地,小失意者皆以军法从事”;由于德宗姑息,他“公然聚敛,恣意虐杀,专以陵上威下为务”。这些情况韩愈也应当有所“侧闻”,可是此文多少还有为他迎合奉承之意。为了求官,不得不如此,韩愈此举难道又是张九成所谓“其文当如是,其心未必然”吗?
看来韩愈求官心切,文中也难免强词夺理,倒错逻辑。求官与上进并行不悖,无可非议。为求官而牵强附会、因果倒错就偏颇了。试问,韩愈最尊崇的圣人之一:孔子,一生未获任何君主重用,其光华难道不是照样永照后世吗?!圣贤与其后继的传承,与他们是否富贵、高官厚爵没有丝毫关系。圣贤的光辉来源于他们的思想,后辈的继承在于万众的认同才得以留传而永垂不朽!老子弃官仙游,《道德经》至今留传;庄子曳尾涂中,逍遥游何其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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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祖籍昌黎郡”,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秘书郎韩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从平“淮西之乱”。直言谏迎佛骨,贬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迁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并从祀孔庙。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并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导“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写作理论,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