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哪见过堤上筑鹊巢,哪见过土丘长水草。谁在离间我心上人?我心里愁苦又烦恼。
哪见过庭院瓦铺道,哪见过山上长绶草。谁在离间我心上人?我心里害怕又烦恼。
注释
防:水坝。一说堤岸;一说即“枋(fāng)”,常绿乔木,可为红色染料。
邛(qióng):土丘,山丘。旨:味美的,鲜嫩的。苕(tiáo):一种蔓生植物,生长在低湿的地上。一说紫云英,一说凌霄花,一说翘摇,一说苇花。
侜(zhōu):谎言欺骗,挑拨。予美:我的爱人。美,美人儿,心上人,指作者所爱的人。
忉(dāo)忉:忧愁不安的样子。
中唐:古代堂前或门内的甬道,泛指庭院中的主要道路。唐乃朝堂前和宗庙门内的大路。一说通“塘”,中唐,塘中。甓(pì):砖瓦,瓦片。一说通“䴙(pì)”,野鸭子。
鷊(yì):借为“虉(yì)”,杂色小草,又叫绶草,一般生长在阴湿处。
惕(tì)惕:提心吊胆、恐惧不安的样子。
参考资料:
把不协调的事物放在一起,引起危机的恐惧,是这首诗的情绪症结。
从原诗文本上看,把此诗落实为政治性的信谗远贤之忧,或者感情性的背信弃爱之忧,都比较勉强。特别是政治性的揣测,更为虚幻。关键在“予美”二字。“予美”为“我所爱慕的”这个意思。在《诗经》中,美有美人、丈夫或妻子的意思,更有美丽、美好的意思。因为钟爱,觉得这个人很美。所以,“美”字应该是一种感情亲爱的意思。如果可以这样理解,那么,“予美”的对象,就不一定是已经与作者定情相恋的人,但一定是作者明白地或暗暗地相恋之人。从全诗结构上看,被爱之人并不十分清楚自己被谁暗中爱上了,而第三者悄然而至。于是,作者暗中焦急:自己暗恋的人要被人抢去了呀!那是不合适的,不协调的!只有自己与这个人才是完美的一对。但是,这一切似乎都是在暗中进行的。暗暗的爱,暗暗的担忧,暗暗的感叹,于是,便出现了这首暗中担忧的歌。
从情绪上说,这首歌以猜测、推想、幻觉等不平常的心理活动,表达平常的爱慕之情。正因为作者爱之愈深,所以他也忧之愈切。至于有没有第三者来蒙骗所爱者的感情,这并无实指,或者干脆没有。然而,作者不管有没有第三者,就公开了他的担忧,这正是爱得深也疑得广。这一微妙的爱情心理,通过作者第一人称手法的歌吟,表达得淋漓尽致。
在艺术手段上,大量的比喻是其特色。比喻中采用的是自然界不可能发生的现象,来比喻人世间也不可能出现的情变。喜鹊搭巢在树上,不可能搭到河堤上;紫云英是低湿植物,长不到高高的山坡上;铺路的是泥土、地砖,决不是瓦片;绶草生长在水边,山坡上是栽不活的。这些自然现象本是常识,可是作者偏偏违反常识地凑在一起:“防有鹊巢”“邛有旨苕”“中唐有甓”“邛有旨鷊”,不可能的事物发生了。不过,自然规律不可违反,河堤上的喜鹊窝,山坡上的紫云英等等,都是不长久的。这里显示了比喻运用中的感情倾向性,意味着作者的担心也许是多余的。“谁侜予美?”实在谁也不能横刀夺爱,真正的爱情是坚贞不移的。这就是作者在担忧悬念中寄托的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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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