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拱(1513年1月19日—1578年8月4日),字肃卿,号中玄。开封新郑人。中国明代嘉靖、隆庆时大臣。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朱载垕为裕王时,任侍讲学士。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徐阶荐,拜文渊阁大学士。隆庆五年(1571年)升任内阁首辅。明神宗即位后,高拱以主幼,欲收司礼监之权,还之于内阁。与张居正谋,张居正与冯保交好,冯保进谗太后责高拱专恣,被勒令致仕。万历六年(1578年)卒于家中,次年赠复原官。著作有《高文襄公集》。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