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字朝宗,号亦山。开平人。明孝宗弘治五年(一四九二)举人。任广西梧州推官,以文章忤当道,罢归。有《亦山先生遗稿》四卷。清道光《肇庆府志》卷一八、民国《开平县志》卷三二有传。李江诗,以李文约藏清道光十五年刊本《亦山先生遗稿》为底本。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出成都南门,左为万里桥。西折纤秀长曲,所见如连环、如玦、如带、如规、如钩,色如鉴、如琅玕、如绿沉瓜,窈然深碧,潆回城下者,皆浣花溪委也。然必至草堂,而后浣花有专名,则以少陵浣花居在焉耳。
行三四里为青羊宫,溪时远时近。竹柏苍然,隔岸阴森者尽溪,平望如荠。水木清华,神肤洞达。自宫以西,流汇而桥者三,相距各不半里。舁夫云通灌县,或所云“江从灌口来”是也。
人家住溪左,则溪蔽不时见,稍断则复见溪。如是者数处,缚柴编竹,颇有次第。桥尽,一亭树道左,署曰“缘江路”。过此则武侯祠。祠前跨溪为板桥一,覆以水槛,乃睹“浣花溪”题榜。过桥,一小洲横斜插水间如梭,溪周之,非桥不通,置亭其上,题曰“百花潭水”。由此亭还度桥,过梵安寺,始为杜工部祠。像颇清古,不必求肖,想当尔尔。石刻像一,附以本传,何仁仲别驾署华阳时所为也。碑皆不堪读。
钟子曰:杜老二居,浣花清远,东屯险奥,各不相袭。严公不死,浣溪可老,患难之于朋友大矣哉!然天遣此翁增夔门一段奇耳。穷愁奔走,犹能择胜,胸中暇整,可以应世,如孔子微服主司城贞子时也。
时万历辛亥十月十七日,出城欲雨,顷之霁。使客游者,多由监司郡邑招饮,冠盖稠浊,磬折喧溢,迫暮趣归。是日清晨,偶然独往。楚人钟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