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桢,字维卿,号克庵,安化(今甘肃省庆城县)人。明穆宗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初任高平县知县,后调回朝廷任御史。明神宗万历初年,傅应桢因向神宗皇帝直言上书,招致神宗皇帝震怒,下诏书将傅关进监狱。李桢会同御史乔岩、给事中徐贞明,相联拥人监狱看护傅,又引起神宗皇帝的不快,按同罪论处,被贬为长芦盐运司知事。后相继调迁为归德推官、礼部主事、顺天府府丞。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