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霆(约1477年-1550年),字声伯,号水南,浙江德清县人。明朝官员,学者。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进士,官刑科给事中。为人耿直。正德元年(1506年),因上书弹劾张瑜,被其同党刘瑾陷害入狱。刘瑾被诛后,复官刑部主事,次年出任山西提学佥事。不久辞官回乡,隐居著述。著有《仙潭志》、《两山墨谈》、《水南稿》、《清山堂诗话》、《清山堂词话》等。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天下古今成败之林,若是其莽然不一途也。要其何以成,何以败?曰:有毅力者成,反是者败。
盖人生历程,大抵逆境居十六七,顺境亦居十三四,而顺逆两境又常相间以迭乘。无论事之大小,必有数次乃至十数次之阻力,其阻力虽或大或小,而要之必无可逃避者也。其在志力薄弱之士,始固曰吾欲云云,其意以为天下事固易易也,及骤尝焉而阻力猝来,颓然丧矣;其次弱者,乘一时之意气,透过此第一关,遇再挫而退;稍强者,遇三四挫而退;更稍强者,遇五六挫而退;其事愈大者,其遇挫愈多;其不退也愈难,非至强之人,未有能善于其终者也。
夫苟其挫而不退矣,则小逆之后,必有小顺。大逆之后,必有大顺。盘根错节之既经,而随有应刃而解之一日。旁观者徒艳羡其功之成,以为是殆幸运儿,而天有以宠彼也,又以为我蹇于遭逢,故所就不彼若也。庸讵知所谓蹇焉、幸焉者,皆彼与我之相同,而其能征服此蹇焉,利用此幸焉与否,即彼成我败所由判也。更譬诸操舟,如以兼旬之期,行千里之地者,其间风潮之或顺或逆,常相参伍。彼以坚苦忍耐之力,冒其逆而突过之,而后得从容以进度其顺。我则或一日而返焉,或二三日而返焉,或五六日而返焉,故彼岸终不可达也。
孔子曰:"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孟子曰:"有为者,譬若掘井,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成败之数,视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