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0—1540)明苏州府吴县人,字勉之,号五岳。黄鲁曾弟。通《尔雅》。嘉靖十年,以《春秋》魁乡榜,而会试累不第。从王守仁、湛若水游,又学诗于李梦阳,以任达跅弛终其身。有《西洋朝贡典录》、《拟诗外传》、《客问》、《骚苑》、《五岳山人集》等。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愈再拜:愈之获见于阁下有年矣。始者亦尝辱一言之誉。贫贱也,衣食于奔走,不得朝夕继见。其后,阁下位益尊,伺候于门墙者日益进。夫位益尊,则贱者日隔;伺候于门墙者日益进,则爱博而情不专。愈也道不加修,而文日益有名。夫道不加修,则贤者不与;文日益有名,则同进者忌。始之以日隔之疏,加之以不专之望,以不与者之心,而听忌者之说。由是阁下之庭,无愈之迹矣。
去年春,亦尝一进谒于左右矣。温乎其容,若加其新也;属乎其言,若闵其穷也。退而喜也,以告于人。其后,如东京取妻子,又不得朝夕继见。及其还也,亦尝一进谒于左右矣。邈乎其容,若不察其愚也;悄乎其言,若不接其情也。退而惧也,不敢复进。
今则释然悟,翻然悔曰:其邈也,乃所以怒其来之不继也;其悄也,乃所以示其意也。不敏之诛,无所逃避。不敢遂进,辄自疏其所以,并献近所为《复志赋》以下十首为一卷,卷有标轴。《送孟郊序》一首,生纸写,不加装饰。皆有揩字注字处,急于自解而谢,不能俟更写。阁下取其意而略其礼可也。
愈恐惧再拜。
阳山,天下之穷处也。陆有丘陵之险,虎豹之虞。江流悍急,横波之石,廉利侔剑戟,舟上下失势,破碎沦溺者,往往有之。县廓无居民,官无丞尉,夹江荒茅篁竹之间,小吏十余家,皆鸟言夷面。始至,言语不通,画地为字,然后可告以出租赋,奉期约。是以宾客游从之士,无所为而至。愈待罪于斯,且半岁矣。
有区生者,誓言相好,自南海挐舟而来。升自宾阶,仪观甚伟,坐与之语,文义卓然。庄周云:“逃空虚者,闻人足音跫然而喜矣!”况如斯人者,岂易得哉!入吾室,闻《诗》、《书》仁义之说,欣然喜,若有志于其间也。与之翳嘉林,坐石矶,投竿而渔,陶然以乐,若能遗外声利,而不厌乎贫贱也。岁之初吉,归拜其亲,酒壶既倾,序以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