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崶(1758-1834),元和人(今江苏省苏州市)。字禹三,号旭亭、桂舲,别称种梅老人。室名还读斋、还读书斋、小寒碧斋。乾隆四十二年(1777)拔贡,廷试一等,分刑部。悉心读律,平反滇南盗案,升郎中。从谳诸省大狱,出为广东高廉道,历福建按察使、广东巡抚署总督、刑部尚书兼兵部尚书。以失察候际清案左迁,未几复补刑部右侍郎,以疾告归,与潘奕、石韫玉、吴玉松、陶澍合称为“沧浪五老”。
亭亭山上松,一一生朝阳。森耸上参天,柯条百尺长。
漠漠尘中槐,两两夹康庄。婆娑低覆地,枝干亦寻常。
八月白露降,槐叶次第黄。岁暮满山雪,松色郁青苍。
彼如君子心,秉操贯冰霜。此如小人面,变态随炎凉。
共知松胜槐,诚欲栽道傍。粪土种瑶草,瑶草终不芳。
尚可以斧斤,伐之为栋梁。杀身获其所,为君构明堂。
不然终天年,老死在南冈。不愿亚枝叶,低随槐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