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精美的盘中嫩葱都是一寸来长,精致的宝刀切割好了羊肉。不敢埋怨羊肉腥,因为这是你亲手为我烹调的。
温暖的火炉映着酒醉的脸庞,乘着酒醉,把身上的毛皮大衣脱掉。我踏着京城里的街道,在这回去的路上仍然带着几分醉意。
注释
玉盘:盘子的美称。
寸断葱芽:《资治通鉴》卷四十五载,东汉陆续以楚王英事系狱,其母自吴来洛阳,作食以馈续。续对食悲泣不自胜,治狱使者问其故,续曰:“母来不得见,故悲耳。”问何以知之,续曰:“母截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故知之。”
鸾刀:刀环有铃的刀。
羊肩:羊腿。
进:献上。
腥躁:泛指生肉的气味。
红炉:烧得很旺的火炉,此当指火锅。
赪(chēng)素面:使素面变红。赪,红色。素面,不施脂粉之天然美颜。
貂裘:貂皮制成的衣裘。
缓:宽松,此指把外衣脱下。
天街:京城街道。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第一句和第二句,作者在开头一句就用了古代的典故以赞美对方的手艺并略免轻供保薄之嫌。洁净如玉的盘中摆着又白又嫩的葱段儿,首先就给人一种精雅漂亮的印象;“寸断葱芽”令人联想到女性做事之有规矩、有尺度。细切“羊肩”,体现了女主人礼貌待客之道。
第三句和第四句,进餐中带有情义,寄情于伊人之“亲手”,突出了对女主人的尊敬之意。
第五、六句,写当炉喝酒进餐的豪情,体现了词人晚餐的愉快和宾主间的融洽,人物刻画细致,见神态。简体字中将“面”、“麺”并为一“面”字,在表述和传达方面造成许多误会和混淆,实甚不当。此处“素面”因“红炉”而微微泛红(“赪”),越发显得娇媚。此处只是表达了作者吃得高兴的意思。
最后两句写“归路”兴且不浅。从那个“馀”字可以看出,作者所要强调的还不是归路上的狂而是酒宴上的狂;这个“狂”字,暗地里有一种模仿魏晋士人那种不拘礼法的作风之意。从“红炉”的室内走上“踏霜”的“天街”,这里边便有了一种从暖到寒、从醉到醒的感觉,而这种寒冷与清醒的感觉,正好成了刚才晚餐时那种耽溺与任纵之情绪的一个反衬。
词中作者欲为男子制作一幅风俗素描,便借女子的双眼作为观察点,串起所要表达的景象,这叫爱情线索,符合作者那瑰丽温馨的词风要求。
参考资料:
阁于山与湖之间,山围如屏,湖绕如带,山与湖交相袭也。虞山,嶞山也。蜿蜒西属,至是则如密如防,环拱而不忍去。西湖连延数里,缭如周墙。湖之为陂为寖 者,弥望如江流。山与湖之形,经斯地也,若胥变焉。阁屹起平田之中,无垣屋之蔽,无藩离之限,背负云气,胸荡烟水,阴阳晦明,开敛变怪,皆不得遁去豪末。
阁既成,主人与客,登而乐之,谋所以名其阁者。
主人复于客曰:“客亦知河伯之自多于水乎?今吾与子亦犹是也。尝试与子直前楹而望,阳山箭缺,累如重甗。吴王拜郊之 台,已为黍离荆棘矣。逦迤而西,江上诸山,参错如眉黛,吴海国、康蕲国之壁垒,亦已荡为江流矣。下上千百年,英雄战争割据,杳然不可以复迹,而况于斯阁 欤?又况于吾与子以眇然之躯,寄于斯阁者欤?吾与子登斯阁也,欣然骋望,举酒相属,已不免哑然自笑,而何怪于人世之还而相笑与?”
客曰:“不然。于天地之间有山与湖,于山与湖之间有斯阁,于斯阁之中有吾与子。吾与子相与晞朝阳而浴夕月,钓清流而弋高风,其视人世之区区以井蛙相跨峙而以腐鼠相吓也为何如哉?吾闻之,万物莫不然,莫不非。因其所非而非之,是以小河伯而大海若,少仲尼而轻伯夷,因其所然而然之,则夫夔蚿之相怜,鯈鱼之出游,皆动乎天机而无所待也。吾与子之相乐也,人世之相笑也,皆彼是之两行也,而又何间焉?”
主人曰:“善哉!吾不能辩也。”姑以秋水名阁,而书之以为记。崇祯四年三月初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