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点燃了灯烛频频回顾身影,织布机上已经暗生灰尘。
丈夫至今还没有消息,那卜卦竟然没有应验,真该怨恨桥头那卖卜人。
注释
爇(ruò):烧,点燃。
频:频繁,多次连续,此处作不停地回头讲。
回文机:织璇玑图的布机。这里用苏蕙织璇玑图的典故。据《晋书·列女传》,前秦苻坚时秦州刺史窦滔被徙流沙,其妻苏惠善属文,把对丈夫的思念织为回文旋图诗,读法宛转循环,词意凄婉。
夫婿:丈夫。
卖卜:占卜、算卦。
参考资料:
施肩吾是位道士,但他写的诗却很有人情味,像这首诗人间烟火味就很浓。这首诗写女子的丈夫出征在外,大约是头年秋天出发,整整一年没有音信,眼看又是北雁南飞的时候,所以倍添思念。
“手爇寒灯向影频”以描写女子长夜不寐的情景发端。“寒”字略带孤凄意味。“手寒灯”,身影在后,不断回头,几番顾影(“向影频”),既有孤寂无伴之感,又有盼人未至的情态。其心情的急切不安已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这里已暗示她得到了一点有关丈夫的信息,为后文作好伏笔。
“回文机上暗生尘”用了一个为人熟知的前秦窦滔妻苏蕙织璇玑图的典故,以暗示“望夫”之意。“机上暗生尘”,可见女子近来无心织布。这与“自君之出矣,不复理残机”虽同样表现对丈夫的苦苦思恋,但又不同于那种初别的心情,它表现的是离别经年之后的一种烦忧。
前两句写不眠、不织,都含有一个“待”字,但所待何人,并没有点明。第三句才作了交代,女子长夜不寐,无心织作,原来是因“自家夫婿无消息”的缘故。诗到这里似乎已将“望夫”的题意申足,但并不够味。直到末句引进一个“卖卜人”的角色,全诗的内容才大大深化,突见精彩。
“却恨桥头卖卜人”中“卖卜人”角色的加入,给读者暗示了一个生活小故事,诗意便深有味。原来女子因望夫情切,曾到桥头卜了一卦。诗中虽未明说“终日求人卜,回回道好音”(杜牧《寄远人》),但读者已经从诗中默会到占卜的结果是如何。要是占卜结果未得“好音”,女子是不会后来才“恨桥头卖卜人”的。思妇从卖卜人那里得到的是卖卜人惯用的“好音讯”,这话自会叫她深信不疑。因此她在寒灯下一心一意地等候,每有动静便疑是夫归,以致“手寒灯向影频”(至此方知首句之妙)。整夜频频回头期盼丈夫归来,看到的却是自己孤独的身影,所以长夜未眠的女子自然就“恨”卖卜人。问卜,可见盼夫之切;而卖卜人欺以其方,一旦夫不归时,不能恨夫,自然恨卖卜人。
此诗描写一位闺中女子彻夜思念出征在外久不归家的丈夫的情景。全诗构思精巧,婉转别致,后两句以长夜未眠的思妇对曾给她好音讯的卖卜人的怨恨来反衬她对丈夫的思念之切,尤具神韵。
参考资料:
施肩吾(780-861),唐宪宗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进士,唐睦州分水县桐岘乡(贤德乡)人,字希圣,号东斋,入道后称栖真子。施肩吾是杭州地区第一位状元(杭州孔子文化纪念馆语),他集诗人、道学家、台湾第一个民间开拓者于一身的历史人物。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