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阅(约公元1126年前后在世)字闳休,自号散翁亦称松菊道人,舒城(今属安徽)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北宋末前后在世。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进士(榜名美成),做过钱塘幕官,自户部郎官责知巢县,宋徽宗宣和中任郴州知州。南宋建炎初,(公元1127年)以中奉大夫知袁州。致仕后定居宜春。初至,讼牒颇繁,乃大书“依本分”三字,印榜四城墙壁。郡民化之,谤四厅为无讼堂 。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