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琬(1614~1674)清初著名诗人,清八大诗家之一。字玉叔,号荔裳,汉族,莱阳(今属山东)人。顺治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累迁永平兵仆道、宁绍台道。族子因宿憾,诬其与闻逆谋,下狱三年。久之得白,流寓吴、越间,寻起四川按察使。琬诗入杜、韩之室,与施闰章齐名,有南施北宋之目,又与严沆、施闰章、丁澎等合称为燕台七子,著有《安雅堂集》及《二乡亭词》。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