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元衡(758―815),唐代诗人、政治家,字伯苍。缑氏(今河南偃师东南)人。武则天曾侄孙。建中四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至监察御史,后改华原县令。德宗知其才,召授比部员外郎。岁内,三迁至右司郎中,寻擢御史中丞。顺宗立,罢为右庶子。宪宗即位,复前官,进户部侍郎。元和二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寻出为剑南节度使。元和八年,征还秉政,早朝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遣刺客刺死。赠司徒,谥忠愍。《临淮集》十卷,今编诗二卷。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阁下其亦怜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