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良贵(约1086—1142),字子贱(原名京,字义荣),号默成居士,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北宋政和五年(1115)进士,授秘书郎。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登上舍第,为太学博士,累迁提举淮南东路常平。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召对,论何桌等人不可用,黜监信州汭口排岸,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召为左(一作右)司谏,因请诛叛命者,忤时相,去职奉祠。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起为左司员外郎,与宰相吕颐浩语不合,出知严州,未几又奉祠。五年,起权中书舍人。八年,再奉祠。九年,起知明州,一年后离职奉祠。二十年,坐与李光通书,贬三官,卒(《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年五十七。
钟山抱金陵,霸气昔腾发。
天开帝王居,海色照宫阙。
群峰如逐鹿,奔走相驰突。
江水九道来,云端遥明没。
时迁大运去,龙虎势休歇。
我来属天清,登览穷楚越。
吾宗挺禅伯,特秀鸾凤骨。
众星罗青天,明者独有月。
冥居顺生理,草木不剪伐。
烟窗引蔷薇,石壁老野蕨。
吴风谢安屐,白足傲履袜。
几宿一下山,萧然忘干谒。
谈经演金偈,降鹤舞海雪。
时闻天香来,了与世事绝。
佳游不可得,春风惜远别。
赋诗留岩屏,千载庶不灭。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