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生卒年不详,约公元1264年前后在世),字景初,东平(今属山东)人。以文章知名于时,与同郡王构、永年王磐并称“三王”。早年家贫,靠教书为生。主要活动于至元到大德年间。有《兰轩集》二十卷,原本已不传。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王旭诗文若干篇,重编为《兰轩集》十六卷,其中诗九卷,文七卷。与王构、王磐相比,王旭处境最不好,诗文中往往流露出怀才不遇情绪,《古风三十首》集中表达了对人生的感慨。生平事迹见《大明一统志》卷二三、《元诗选·癸集》乙集小传、《元书》卷五八。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