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夏(1436年—1516年),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明代名臣、诗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升任兵部尚书。刘大夏深受明孝宗宠遇,辅佐孝宗实现“弘治中兴”,与王恕、马文升合称“弘治三君子”,又与李东阳、杨一清被称为“楚地三杰”。明武宗即位后,刘大夏屡疏请辞,以太子太保衔归乡。刘瑾专权时,被罚戍肃州。正德五年(1511年),遇赦返乡,旋即复官致仕。正德十一年(1516年),刘大夏去世,年八十一。追赠太保,谥号“忠宣”。刘大夏能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等传世。
我与二三子,策名在京师。官小无职事,闲于为客时。
沈沈道观中,心赏期在兹。到门车马回,入院巾杖随。
清和四月初,树木正华滋。风清新叶影,鸟恋残花枝。
向夕天又晴,东南馀霞披。置酒西廊下,待月杯行迟。
须臾金魄生,若与吾徒期。光华一照耀,殿角相参差。
终夜清景前,笑歌不知疲。长安名利地,此兴几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