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4—1794)江苏江都人,字容甫。幼孤贫,赖母授读。少长,游书肆,借阅经史百家书籍,过目成诵,遂为通人。乾隆四十二年拔贡生。以母老不赴朝考。文章以汉魏六朝为则,卓然为清代中叶大家。笃志经学,尤精《周官》、《左氏传》,兼治诸子。与同乡王念孙、刘台拱为友,服膺顾炎武,自许为私淑弟子。曾应湖广总督毕沅之聘,撰《黄鹤楼铭》等文,传诵一时。后至杭州文澜阁掌《四库全书》,旋卒。有《广陵通典》、《春秋后传》、《容甫先生遗诗》、《述学内外篇》。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