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绳,字骝季,一字礼园,福建侯官人。清雍正十一年(1733),诏举博学宏词。乾隆元年(1736)应试,诗落一韵,不入选。旋举孝廉方正,授教职归。当事聘修《惠献贝子功绩录》,选长汀县学训导。乾隆九年(1744)三月任诸罗训导。在台期间,曾协纂《台湾府志》及《台海番社采风图考》,有功于文献。旋以表现卓异,选贵州贵阳经历,迁清镇知县,为巡抚冯某所重,有「悃愊无华、月计有馀」之目。能文工诗,所作诗由元、白上溯杜、韩,根底相当深厚,其诗收录于六十七《使署閒情》及清代方志中。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