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嘏(约806年——约853年),字承佑,楚州山阳(今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唐代诗人。约生于宪宗元和元年(806年)年轻时四处游历, 大和七年预省试进士下第, 留寓长安多年, 出入豪门以干功名, 其间似曾远去岭表当了几年幕府。 后回江东, 家于润州(今镇江)。会昌四年进士及第,一年后东归。 会昌末或大中初复往长安, 入仕为渭南尉。 约宣宗大中六、七年(852年、853年)卒于任上。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