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承勋(1641-1714年),字苏公,号眉山,自称九松主人,辽宁抚顺人,隶属汉军镶黄旗。大学士范文程第三子,福建总督范承谟之弟。康熙二十三年,举廉吏,擢内阁学士。二十五年,擢云贵总督,历官至云贵总督。三藩之乱时,督运粮饷于湖广、云南,有功劳。三十三年,迁都察院左都御史。三十八年,任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五十三年,卒。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
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皇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鷃,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士亦有之。夫圣人瑰意琦行,超然独处,世俗之民,又安知臣之所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