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拂晓的云与攀在漫天游动,楼台殿阁高高耸立触天空。
残星点点大雁南飞越关塞,悠扬笛声里我只身倚楼中,
艳萦的菊花静静地吐芳幽,红红的莲花落瓣忧心忡仲。
可惜鲈鱼正美回也回不去,头戴楚冠学着囚徒把数充。
注释
凄清:指秋天到来后的那种乍冷未冷的微寒,也有萧索之意。清,一作“凉”。拂曙:拂晓,天要亮还未亮的时候。流:指移动。
汉家宫阙(què):指唐朝的宫殿。动高秋:形容宫殿高耸,好像触动高高的秋空。
残星,天将亮时的星星。雁横塞:因为是深秋,所以长空有飞越关塞的北雁经过。横,渡、越过。塞,关塞。
长笛:古管乐器名,长一尺四寸。
紫艳:艳丽的紫色,比喻菊花的色泽。篱:篱笆。
红衣:指红色莲花的花瓣。渚:水中小块陆地。
鲈(lú)鱼正美:西晋张翰,吴(治今江苏苏州)人。齐王司马冏执政时,任为大司马东曹掾。预知司马冏将败,又因秋风起,想念故乡的菜莼妒鱼脍的美味,便弃官回家。不久,司马冏果然被杀。
南冠:楚冠。因为楚国在南方,所以称楚冠为南冠。《左传·成公九年》:“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间之日:‘南冠而絷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悦之,召而吊之。’后用以“南冠”指囚徒或战俘。
参考资料:
这首七律,通过诗人望中的见闻,写深秋拂晓的长安景色和羁旅思归的心情。
首联总揽长安全景。在一个深秋的拂晓,诗人凭高而望,眼前凄冷清凉的云雾缓缓飘游,全城的宫观楼阁都在脚下浮动,景象迷蒙而壮阔。诗中“凄清”二字,既属客观,亦属主观,秋意的清冷,实衬心境的凄凉。正是这两个字,为全诗定下了基调。
颔联写仰观。“残星几点”是目见,“长笛一声”是耳闻:“雁横塞”取动势,“人倚楼”取静态。景物描写见闻动静的安排,颇见匠心。寥落的残星,南归的雁阵,这是秋夜将晓时天空中最具特征的景象;高楼笛声又为之作了饶有情韵的烘托。这两句是说:晨曦初见,西半天上还留有几点残余的星光,北方空中又飞来一行避寒的秋雁。诗人的注意力正被这景象所吸引,忽闻一声长笛悠然传来,寻声望去,在那远处高高的楼头,依稀可见有人背倚栏杆吹奏横笛。笛声那样悠扬,那样哀婉:是在喟叹人生如晨星之易逝,还是因见归雁而思乡里、怀远人?吹笛人,你只管在抒写自己内心的衷曲,却可曾想到你的笛音竟这样地使闻者黯然神伤吗?这一联是赵嘏的名句。据《唐诗纪事》卷五十六记载,诗人杜牧对此赞叹不已,因称赵嘏为“赵倚楼”。杜牧如此激赏,恐怕就是由于它选景典型、韵味清远的缘故。
颈联写俯察。夜色褪尽,晨光大明,眼前景色已是历历可辨:竹篱旁边紫艳的菊花,一丛丛似开未开,仪态十分闲雅静穆;水塘里面的莲花,一朵朵红衣脱落,只留下枯荷败叶,满面愁容。紫菊半开,红莲凋谢,正是深秋时令的花事;以“静”赋菊,以“愁”状莲,都是移情于物,拟物作人,不仅形象传神,而且含有浓厚的主观色彩。这与李清照《声声慢》中“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借菊之憔悴写人的愁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目睹眼前这憔悴含愁的枯荷,追思往日那红艳满塘的莲花,使人不禁会生出红颜易老、好景无常的伤感;而篱畔静穆闲雅的紫菊,俨然一派君子之风,更令人忆起“采菊东篱下”的陶靖节,油然而起归隐三径之心──写菊而冠以“篱”字,取意就在于此。
上面三联所写清晨的长安城中远远近近的秋色,无不触发着诗人孤寂怅惘的愁思;末联则抒写胸怀,表示诗人毅然归去的决心。诗人说:家乡鲈鱼的风味此时正美,我不回去享用,却囚徒也似的留在这是非之地的京城,所为何来!“鲈鱼正美”,用西晋张翰事,表示故园之情和退隐之思;下句用春秋锺仪事,“戴南冠学楚囚”而曰“空”,是痛言自己留居长安之无谓与归隐之不宜迟。
诗中的景物不仅有广狭、远近、高低之分,而且体现了天色随时间推移由暗而明的变化。特别是颔颈两联的写景,将典型景物与特定的心情结合起来,景语即是情语。雁阵和菊花,本是深秋季节的寻常景物,南归之雁、东篱之菊又和思乡归隐的情绪,形影相随,诗人将这些形象入诗,意在给人以丰富的暗示;加之以拂曙凄清气氛的渲染,高楼笛韵的烘托,思归典故的运用,使得全诗意境深远而和谐,风格峻峭而清新。
参考资料:
这首七言律诗是赵嘏客居长安时期所作。赵嘏曾于唐文宗大和六年(832)举进士不第,寓居长安。诗人独在异乡,见深秋凄凉景象,顿生怀乡思归之情,创作了这首诗。
参考资料:
赵嘏(约806年——约853年),字承佑,楚州山阳(今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唐代诗人。约生于宪宗元和元年(806年)年轻时四处游历, 大和七年预省试进士下第, 留寓长安多年, 出入豪门以干功名, 其间似曾远去岭表当了几年幕府。 后回江东, 家于润州(今镇江)。会昌四年进士及第,一年后东归。 会昌末或大中初复往长安, 入仕为渭南尉。 约宣宗大中六、七年(852年、853年)卒于任上。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壶遂曰:“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尧舜之盛,《尚书》载之,礼乐作焉。汤武之隆,诗人歌之。《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且士贤能而不用,有国者之耻;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谬矣。”
于是论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
愈再拜:愈之获见于阁下有年矣。始者亦尝辱一言之誉。贫贱也,衣食于奔走,不得朝夕继见。其后,阁下位益尊,伺候于门墙者日益进。夫位益尊,则贱者日隔;伺候于门墙者日益进,则爱博而情不专。愈也道不加修,而文日益有名。夫道不加修,则贤者不与;文日益有名,则同进者忌。始之以日隔之疏,加之以不专之望,以不与者之心,而听忌者之说。由是阁下之庭,无愈之迹矣。
去年春,亦尝一进谒于左右矣。温乎其容,若加其新也;属乎其言,若闵其穷也。退而喜也,以告于人。其后,如东京取妻子,又不得朝夕继见。及其还也,亦尝一进谒于左右矣。邈乎其容,若不察其愚也;悄乎其言,若不接其情也。退而惧也,不敢复进。
今则释然悟,翻然悔曰:其邈也,乃所以怒其来之不继也;其悄也,乃所以示其意也。不敏之诛,无所逃避。不敢遂进,辄自疏其所以,并献近所为《复志赋》以下十首为一卷,卷有标轴。《送孟郊序》一首,生纸写,不加装饰。皆有揩字注字处,急于自解而谢,不能俟更写。阁下取其意而略其礼可也。
愈恐惧再拜。
古之传者有言: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曰:“以封汝。”周公入贺。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亦将举而从之乎?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缺缺者之事,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史佚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