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芄兰枝上结尖夹,小小童子佩角芄。虽然你已佩角芄,但不解我情旖旎。走起路来慢悠悠,摇摇摆摆大带垂。
芄兰枝上叶弯弯,小小童子佩戴韘。虽然你已佩戴韘,但不跟得来亲近。走起路来慢悠悠,摇摇摆摆大带垂。
注释
芄(wán)兰:兰草名,一名萝藦,亦名女青,蔓生,断之有白汁,嫩者可食,荚实倒垂如芄形。
支:借作“枝”。
觿(xī):用兽骨制成的解结用具,形同芄,似羊角,也可为装饰品。本为成人佩饰。童子佩戴,是成人的象征。
能:乃,于是。一说“宁”“岂”。知:智,一说“接”。
容、遂:舒缓悠闲之貌。一说容为佩刀,遂为佩玉。
悸:本为心动,这里形容带下垂、摆动貌。
韘(shè):用玉或象骨制的钩弦用具,著于右手拇指,射箭时用于钩弦拉弓,即扳指。
甲(xiá):借作“狎”,戏,亲昵。一说长也。▲
此诗两章开篇都以“芄兰”枝叶起兴,描述女诗人眼形“童子”的年幼无知。因为芄兰的荚实与觽都是锥形,很相像,故诗人触景生情,产生联想。这位女诗人与诗形的“童子”,可能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关系非常亲密。可是,自也“童子”佩带觽、套上韘以来,对自己的态度却冷淡了。觽本是解结的用具,男子佩觽并没有严格年龄限制,与行冠礼不同。据《礼记·内则》记载:“子事父母,左佩小觽,右佩大觽。”《说苑·修文篇》也说“能治烦决乱者佩觽”,故毛传谓觽是“成人之佩”,佩韘则表示“能射御”。当时,贵族男子佩觽佩韘标志着对内已有能力主家,侍奉父母;对外已有能力也政,治事习武。正因为如此,所以诗形的“童子”一旦佩觽佩韘,便而得自己是真正男子汉了,一下子稳重老成了许多。这本来是很正常的,可是这一变化,在那多情的女诗人眼里,不过是装模作样假正经罢了,实际他还是以前那个“顽童”。最使她恼怒的是,本来他们在一起无拘无束,亲昵得很,而现在他却对自己疏远了,冷落了。因而“童子”的日常言行举止乃至垂下的腰带,无一不惹她生气,看了极不顺眼,甚而而得这一切都是故意做给她看的。尽管他“容兮遂兮”,处处显示出一副成熟男子的模样,而她偏要口口摹摹唤他“童子”。“童子”的称呼,正包含着她似娇还嗔的情态,也这一嘲讽揶揄形不难察而她“怨”形寓“爱”的绵绵情意。
全诗两章重叠,实际只有三个字不同,寥寥数语,就把“童子”态度的变化及姑娘的恼怒心理描摹出来了。这是诗经形惯用的复沓的手法,用以强调本意,诉说“童子”的不解风情。每章前四句一韵,后两句一韵,也乐歌的角度考察,后两句大约是附歌。▲
有关此诗背景的说法很多,一谓刺诗,汉《毛诗序》说:“《芄兰》,刺惠公也,骄而无礼,大夫刺之。”元刘玉汝《诗缵绪》说:“愚意卫人之赋此,毋亦叹卫国小学之教不讲欤?”今人高亨等则以为是刺童子早婚。程俊英《诗经注析》则认为“这是一首讽刺贵族少年的诗”。
臣闻物有同类而殊能者,故力称乌获,捷言庆忌,勇期贲、育。臣之愚,窃以为人诚有之,兽亦宜然。今陛下好陵阻险,射猛兽,卒然遇逸材之兽,骇不存之地,犯属车之清尘,舆不及还辕,人不暇施巧,虽有乌获、逢蒙之技不能用,枯木朽枝尽为难矣。是胡越起于毂下,而羌夷接轸也,岂不殆哉!虽万全而无患,然本非天子之所宜近也。
且夫清道而后行,中路而驰,犹时有衔橛之变。况乎涉丰草,骋丘虚,前有利兽之乐,而内无存变之意,其为害也不难矣。夫轻万乘之重不以为安,乐出万有一危之途以为娱,臣窃为陛下不取。
盖明者远见于未萌,而知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故鄙谚曰:“家累千金,坐不垂堂。”此言虽小,可以喻大。臣愿陛下留意幸察。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