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言之貌若甚戚者。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而乡邻之生日蹙,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谨食之,时而献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饥渴而顿踣 一作:饿渴)
译文
永州的野外出产一种奇特的蛇,它有着黑色的底子白色的花纹;如果这种蛇碰到草木,草木全都干枯而死;如果咬了人,没有能够抵挡伤毒的方法。然而捉到后晾干把它拿来做药引,可以用来治愈麻疯、手脚拳曲、脖肿、恶疮,去除死肉,杀死人体内的寄生虫。起初,太医用皇帝的命令征集这种蛇,每年征收这种蛇两次,招募能够捕捉这种蛇的人,充抵他的赋税缴纳。永州的人都争着去做捕蛇这件事。
有个姓蒋的人家,享有这种好处已经三代了。我问他,他却说:“我的祖父死在捕蛇这件差事上,我父亲也死在这件事情上。现在我继承祖业干这差事也已十二年了,好几次也险些丧命。”他说这番话时,脸上很忧伤的样子。
我同情他,并且说:“你怨恨捕蛇这件事吗?我打算告诉管理政事的地方官,让他更换你的差事,恢复你的赋税,那么怎么样?”
蒋氏听了更加悲伤,满眼含泪地说:“你是哀怜我,使我活下去吗?然而我干这差事的不幸,还比不上恢复我缴纳赋税的不幸那么厉害呀。假使从前我不干这差事,那我就早已困苦不堪了。自从我家三代住到这个地方,累计到现在,已经六十年了,可乡邻们的生活一天天地窘迫,把他们土地上生产出来的都拿去,把他们家里的收入也尽数拿去交租税仍不够,只得号啕痛哭辗转逃亡,又饥又渴倒在地上,一路上顶着狂风暴雨,冒着严寒酷暑,呼吸着带毒的疫气,一个接一个死去,常死人互相压着。从前和我祖父同住在这里的,现在十户当中剩不下一户了;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两三户了;和我一起住了十二年的人家,现在十户当中只有不到四五户了。那些人家不是死了就是迁走了。可是我却凭借捕蛇这个差事才存活了下来。凶暴的官吏来到我乡,到处吵嚷叫嚣,到处骚扰,那种喧闹叫嚷着惊扰乡民的气势,不要说人即使鸡狗也不能够安宁啊!我就小心翼翼地起来,看看我的瓦罐,我的蛇还在,就放心地躺下了。我小心地喂养蛇,到规定的日子把它献上去。回家后有滋有味地吃着田地里出产的东西,来度过我的余年。估计一年当中冒死的情况只是两次,其余时间我都可以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哪像我的乡邻们那样天天都有死亡的威胁呢!现在我即使死在这差事上,与我的乡邻相比,我已经死在他们后面了,又怎么敢怨恨捕蛇这件事呢?”
蒋氏的诉说我越听越悲伤。孔子说:“苛酷的统治比老虎还要凶暴啊!”我曾经怀疑过这句话,现在根据蒋氏的遭遇来看这句话,还真是可信的。唉!谁知道苛捐杂税的毒害比这种毒蛇的毒害更厉害呢!所以我写了这篇文章,以期待那些朝廷派遣的来考察民情的人得到它。
注释
永州:位于湖南省西南部,湘江经西向东穿越零祁盆地(永祁盆地),潇水由南至北纵贯全境;两水汇于永州市区(零冷城区)。
之:结构助词,可解释为“的”。
野:郊外。
产:出产。
异:奇特的。
黑质而白章:黑色的身体,白色的花纹。质:质地,底子,东西的本体,在这里指蛇的身体。章,花纹。
触:碰。
尽:全。
以:假设连词,如果。啮(niè):用牙咬。
御:抵挡。
之:指被毒蛇咬后的伤毒。
然:然而,但是。
得而腊(xī)之:抓到并把它的肉晾干。得,抓住。而,表顺接。之,它,代永州的异蛇。腊:干肉,这里作动词用,指把蛇肉晾干。
以为饵:以,用来。为,作为。饵,糕饼,这里指药饵,即药引子 。
可以:可以用来。可,可以。以,用来。
已:止,治愈。大风:麻风病。挛踠(luánwǎn):手脚弯曲不能伸展。瘘(lòu):脖子肿。疠(lì):毒疮恶疮。
去死肌:去除腐肉。去,去除。死肌,死肉,腐肉。
三虫:泛指人体内的寄生虫。
其始:其,助词,不译。始:刚开始。
太医以王命聚之:以,用。命:命令。聚,征集。之:这种蛇,指永州异蛇。
岁赋其二:岁,每年。赋,征收敛取。其,这种蛇,指永州异蛇。二,两次
募:招收。
者:……的人。
当其租入:(允许用蛇)抵他的税赋。当,抵充。
奔走:指忙着做某件事。
焉:兼词,于之,在捕蛇这件事上。也可理解为语气词兼代词。
专其利:独占这种(捕蛇而不用交税的)好处。
则:却。
死于是:死在(捕蛇)这件事上。是,代词,这件事。
今:现在。
嗣:继承。
为之:做捕蛇这件事。
几(jī):几乎,差点儿。。
几死者:几乎死掉的情况。
数(shuò):屡次,多次。
言之:之,音节助词,无实义。
貌若甚戚者:表情好像非常悲伤的样子。戚,悲伤。
余悲之:我同情他。
且:并且。
若毒之乎:你怨恨(捕蛇)这件事吗。
将:打算。
于:向。
莅事者:管理政事的人,指地方官。
更(gēng)若役:更换你的差事。役:给官府做劳力。
复:恢复。赋:赋税。
则何如:那么怎么样。何如,即“如何”。
大:非常。
汪然:满眼含泪的样子。
涕:眼泪。
生:使……活下去。之,代词,我。
斯:此,这。
若:比得上。
甚:那么。
向:从前。
为:做。
病:困苦不堪。
自:自从。
居:居住。
积于今:算到现在。积,一年一年累积起来。
生:生活。
日:一天天。
蹙(cù):窘迫。
殚(dān):尽,竭尽。
竭:尽。
庐:简陋的房屋。
徙:迁移。
顿踣(bó):(劳累地)跌倒在地上。
犯:冒。
疠:这里指疫气。
藉(jiè):枕垫。死者相藉,形容尸体互相压着。
曩(nǎng) :从前。
其室:他们的家。
非…则…:不是…就是…。尔:用于句尾,表示限制的语气。
嚣:叫喊。
隳(huī)突:骚扰。
骇:使人害怕。
虽:即使。
恂恂(xúnxún):小心谨慎的样子;提心吊胆的样子。
缶(fǒu):瓦罐。
弛然:放心的样子。
食(sì):喂养饲养。之:指代蛇。
时:到(规定献蛇的)时候。
退:回来。
甘:有味地。
有:生产出来的东西。
齿:年龄。
盖:用于句首,带有估计的语气。
犯:冒着。
熙熙:快乐的样子。
旦旦:天天。
是:这,指冒死亡的危险。哉:语气助词,表感叹语气。
耶:语气助词,表反问语气。
苛:苛刻。
于:比。
乎:相当“于”,对。
故:所以。
以:用来。
俟(sì):等待。
人风:即民风。唐代为了避李世民的讳,用“人”字代“民”字。
参考资料:
一词多义
者
有蒋氏者:…的人
几死者数矣:…的情况
貌若甚戚者:…的样子
若
若毒之乎:你
更若役,复若赋:你的
貌若甚戚者:好像
徐公不若君之美:比得上
为
然得而腊之以为饵:作为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做,干
故为之说:写,写作。
已
可以已大风:止,这里指“治愈”的意思
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已经
则久已病矣:早已
赋
岁赋其二:征收,敛取
孰知赋敛之毒……:赋税
疠
可以已……瘘、疠:恶疮
呼嘘毒疠:指瘟疫
入
当其租入:缴纳
竭其庐之入:收入
岁
岁赋其二:每年
积于今六十岁矣:年
甚
貌若甚戚者:很,非常
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厉害
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超过
生
君将哀而生之乎:使…活下去
而乡邻之生日蹙:生活
食
退而甘食其土之有:吃
谨食之:通“饲”,喂养
观
今以蒋氏观之:看
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考察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 景象
毒
若毒之乎?:痛恨,怨恨
呼嘘毒疠:有毒的
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毒害
悲
余悲之:怜悯,哀怜
余闻而愈悲:悲愤,悲伤
焉
今其室十无一焉:语气词
时而献焉:代词,指蛇
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代词,指作者的这篇文章
得
然得而腊之以为饵:捕得,捉来
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得到
然
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的样子
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是,但是
之
永之人争奔走焉:助词,的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捕蛇这件事
悍吏之来吾乡: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无实际意义
而
吾恂恂而起:表修饰关系
黑质而白章:表并列关系
然得而腊之以为饵:表承接关系
虚词总结
之
永州之野产异蛇:的
悍吏之来吾乡:取消句子独立性,不做翻译。
问之,则曰:代词,代指蒋氏
君将哀而生之乎:代词,代自己,我
今吾嗣为之十二年:代词,代指捕蛇这件事
以啮人,无御之者:代物,代指蛇咬后的伤势
言之,貌若甚戚者:代词,代指前面的话语
以
以啮人:假设连词,如果
以王命聚之:用,凭
而吾以捕蛇独存:靠
今以蒋氏观之:根据
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以便
以尽吾齿:来
焉
永之人争奔走焉:兼词(语气词兼代词),代捕蛇这件事
时而献焉:代词,代蛇
今其室十无一焉:用于句末,带有估计的语气
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代词,指这篇文章
于
吾祖死于是:在
余将告于莅事者:给
积于今六十岁矣:到
苛政猛于虎也:比
而 (虚词重点)
黑质而白章:并列
得而腊之以为饵:承接
哀而生之乎:递进
而乡邻之生日蹙:转折
往往而死者相藉也:修饰
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转折
哗然而骇者:修饰
恂恂而起:修饰
弛然而卧:修饰
视其缶,而吾蛇尚存:承接
时而献焉:修饰
退而甘食:承接
熙熙而乐:修饰
余闻而愈悲:承接
通假字
非死则徙尔 尔: 通"耳",罢了,助词,表感叹语气。
谨食之 食:通"饲",小心地喂养它。
古今异义
向吾不为斯役(向 古:(假使)从前 今:方向)
则久已病矣 (病 古:困苦不堪 今:生病)
以尽吾齿 (齿 古:岁月 今:牙齿)
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可以 古:可以用来 今:能够)
去死肌 (去 古:去除 今:到...地方)
往往而死者相藉也(往往 古:到处 今:常常)
汪然出涕曰(汪然 古:眼泪流出来的样子 今:水深的样子)
汪然出涕曰(涕 古:眼泪 今:鼻涕)
而乡邻之生日蹙(生日 古:生活一天天 今:(人)出生的日子)
于是(古:在这件事上 今:连词)
词类活用
1.然得而(腊)之以为饵 名词作动词,把肉晾干
2.(岁)赋其二 名词作状语,每年
3.岁(赋)其二 名词作动词,征收赋税
4.君将哀而(生)之乎 形容词作动词,使……活下来
5.而乡邻之生(日)蹙 名词作状语,一天天
6.殚其地之(出) 动词作名词,指地里的收成
7.竭其庐之(入) 动词作名词,指家里的存粮
8.(时)而献焉 名词作状语,到(规定献蛇)的时候
9.退而(甘)食其土之有 形容词作状语,滋味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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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具体创作时间不详。柳宗元在唐顺宗时期,参与了以王叔文为首的永贞革新运动。最后失败被贬为永州(今属湖南)司马。在永州的十年期间,柳宗元大量地接触下层,目睹当地人民“非死则徙尔”的悲惨景象,他以进步的思想和身边的素材构思了这篇《捕蛇者说》。
参考资料:
第一部分即是第一自然段,重点突出了永州之蛇的特点。
开头至“无御之者”,极力刻画出蛇的毒性异常,令人闻之色变。接下来至“杀三虫”写出了蛇的功用异常。而这也是造成永州捕蛇者命运悲剧的重要原因:封建统治者征集异蛇,每年征收两次,可以抵消应缴纳的租税。作者仅用“争奔走”三个字,就写出了永州百姓争先恐后、冒死捕蛇的情形。百姓惧怕原因即繁重的赋役。文章开篇即写毒蛇之害以衬托重赋苛政之害。捕蛇以抵赋,蒋氏之祖、父死在这上头,而蒋氏却甘愿干此差事,衬托出“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
第二部分从“有蒋氏者”到“又安敢毒邪”,是写捕蛇者自述悲惨遭遇,笔法曲折。是全文的重心。
先说蒋氏“专其利三世矣”,但这是以他祖父、父亲的死于非命和自己的九死一生为代价的,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既然这样,好心的作者准备帮他解决困境。出人意料的是,蒋氏“大戚”,并“汪然出涕”,开始了沉痛的陈述。蒋氏的这番话大致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恢复他的赋役将会使他遭遇更大的不幸;二是蒋氏祖孙三代在这个地方居住长达六十年,亲眼看到同村的人因为缴纳赋税,背井离乡乃至十室九空,而只有自己因为捕蛇才得以侥幸生存下来;三是凶暴的官吏到乡下催租逼税时飞扬跋扈,到处叫嚣,到处骚扰,弄得鸡犬不宁;四是说自己愿意一年当中冒两次生命危险去换取其余时间的安乐。
作者在文章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结尾一段说:“余闻而愈悲”,比听蒋氏讲一家人的苦难时更加悲痛了.想到自己过去对孔子所说说“苛政猛于虎”这句话还有所怀疑,现在从蒋氏所谈的情况看来,这话是可信的。谁知道赋税对人民的毒害竟比毒蛇还要严重呢!于是写了《捕蛇者说》这篇文章,为的是让那些观察民俗的人知道苛重的赋税给老百姓造成的灾难。
在全文这叙述边议论间或抒情的写法中,最后这一番议论.确实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说“苛政猛于虎”强调的是一个“猛”字,那么本文就紧扣一个“毒”字,既写了蛇毒,又写了赋毒。并且以前者衬托后者。得出“赋敛之毒”甚于蛇毒的结论。
本文在写作手法方面,除了对比、衬托的大量运用及卒章点明主题外,对蒋氏这一个人物的描绘也是极富特色的。特别是他不愿意丢掉犯死捕蛇这一差使的大段申述,讲得是既有具体事实,又有确切数字;既有所闻所见,又有个人切身感受;既有祖祖辈辈的经历,又有此时此刻的想法;既讲述了自家人的不幸,又诉说了乡邻们的苦难:不仅使人看到了一幅统治者横征暴敛下的社会生活图景,也让人感到此人的音容体貌宛在眼前,有血有肉,生动传神。
全文处处运用对比:捕蛇者与纳税的对比, 捕蛇者的危险与纳税之沉重的对比,捕蛇者与不捕蛇者(蒋氏与乡邻)的对比——六十年来存亡的对比,悍吏来吾乡是我和乡邻受扰的情况,一年受死亡威胁的次数和即使死于捕蛇也已死于乡邻之后等情况。鲜明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赋敛毒于蛇”这一中心。
文章通过揭露永州百姓在封建官吏的横征暴敛下家破人亡的悲惨遭遇,有力得控诉了社会吏治的腐败,曲折得反映了自己坚持改革的愿望。
参考资料:
一、使用衬托突出重点
第一部分即是第一自然段,重点突出了永州之蛇的特点。开头至“无御之者”,极力刻画出蛇的毒性异常,令人闻之色变。接下来至“杀三虫”写出了蛇的功用异常。而这也是造成永州捕蛇者命运悲剧的重要原因:封建统治者征集异蛇,每年征收两次,可以抵消应缴纳的租税。作者仅用“争奔走”三个字,就写出了永州百姓争先恐后、冒死捕蛇的情形。百姓惧怕原因即繁重的赋役。
文本写毒蛇之害以衬托重赋苛政之害。捕蛇以抵赋,蒋氏之祖、父死在这上头,而蒋氏却甘愿干此差事,衬托出“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
二、使用对比表现主题
第二部分从“有蒋氏者”到“又安敢毒邪”,是写捕蛇者自述悲惨遭遇,笔法曲折。是全文的重心。先说蒋氏“专其利三世矣”,但这是以他祖父、父亲的死于非命和自己的九死一生为代价的,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既然这样,好心的作者准备帮他解决困境。出人意料的是,蒋氏“大戚”,并“汪然出涕”,开始了沉痛的陈述。蒋氏的这番话大致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恢复他的赋役将会使他遭遇更大的不幸;二是蒋氏祖孙三代在这个地方居住长达六十年,亲眼看到同村的人因为缴纳赋税,背井离乡甚至十室九空,而只有自己因为捕蛇才得以侥幸生存下来;三是凶暴的官吏到乡下催租逼税时飞扬跋扈,到处叫嚣,到处骚扰,弄得鸡犬不宁;四是说自己愿意一年当中冒两次生命危险去换取其余时间的安乐。
蒋氏的这番话,主要运用了对比的手法。以他“以捕蛇读存”和乡亲们“非死则徙”相对比;以他“弛然而卧”和乡亲们的惊恐相对比;以他“一岁之犯死者二”和乡邻“旦旦有是”相对比,说明捕蛇之不幸,确实“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文章从多角度进行对比,从各层面揭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死亡与生存的对比:文章以其乡邻60年来由于苛赋之迫而“非死则徙”的遭遇与蒋氏“以捕蛇独存”的状况作对比,触目惊心地表明“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乡邻的痛苦是“旦旦有是”;而蒋氏“一岁之犯死者二焉”。诸多对比有力地突出了文章主题。
《捕蛇者说》叙事开篇,因事而感,因感而议。柳宗元由异蛇引出异事,由异事导出异理,即由蛇、征蛇、捕蛇、捕蛇人、捕蛇者说依次刻画描写,以蛇毒与赋敛之毒相对举而成文。全文先事后理、因前果后,处处设比,文风委婉曲折,波澜纵横,脉络清晰,层层递进。阅读本文时应注意行文的曲折和卒章显志,对比的写法。
三、使用议论、抒情表达写作目的
第三部分即文章结尾段,是议论和抒情的完美结合。作者听完蒋氏的话后,深受震动。引用孔子的话可谓恰到好处,由“苛政猛于虎”类推出“孰知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乎”这一结论,并且用“蛇毒”衬托“赋毒”。“故为之说,以俟乎观人风者得焉”则是作者写作此文的根本目的。从中可看出作者的无奈:自己如今位卑权轻,无能为力,只有寄希望于那些视察民风的封建官员。读来倍感愤懑。
参考资料:
作者以“蛇”为导引,步步深入地展开文字。全文以蛇开篇,至蛇收束,其中按照产蛇、募蛇、捕蛇,到捕蛇者、捕蛇者说的顺序步步递进,最后得出结论。虽然题为“捕蛇者说”,却不径从蒋氏叙起,而从“永州之野产异蛇”下笔。
写蛇,饰之以“异”,使人醒目动心,便于为下文决口导流。写蛇之“异”,由外及内,从形到质。写性之异,一为有剧毒:“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尽死” 、“无御”极言蛇毒之烈。
一为大利:可以去毒疗疮治病。写性异,分出相对立的大毒大利两支,再以“赋”将这两支纽结起来。因有大利,才会造成“太医以王命聚之”。蛇能治病,为医家所重,为太医所重,更见其功效之大。正因为被皇家的医官重视,才会“以王命聚之” 。“王命聚之”,不仅说明蛇有大用,也反映了蛇有剧毒,一般地求之不得,买之不能,非以最高权力的“王命”不可。
可是,虽令出于帝王,也不过“岁赋其二”,仍然不容易得到,这更显示了人们害怕毒蛇的程度。正因为皇家既要蛇,又不易得到蛇,才迫使官府采取“当其租入”的办法。租,是王室赖以活命之本;蛇,乃王室借以保命之物。纳租,属于王事;征蛇,出于王命。由于蛇和租在王家的利益上一致,这才出现了“ 当其租入”的措施,将两种本来毫不相关的事物联结起来。这一联结,也就为永州人冒死捕蛇埋上了伏线,为将蛇毒与赋毒比较立下了张本。
作者就是循着这样的思路,由异蛇引出异事,由异事导出异理——由蛇写到捕蛇,由捕蛇者写到捕蛇者说,先事后理,因前果后,脉络请晰,层层递进。作者以“蛇毒”为陪衬,通过反复对比揭示主题。
参考资料:
《捕蛇者说》主题思想即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
柳宗元生活于唐王朝由盛到衰的时代,经过了“安史之乱”,社会各种矛盾异常尖锐复杂。统治者为了筹措军费和满足个人挥霍,加紧了对人民的横征暴敛,增加盐税、间架税(房税)、货物税等。
由于税上加税,“故农人日困,末业日增”,“愁怨之声,盈于远近”。大批农民纷纷逃亡,社会生产日益凋蔽。贞元二十一年亦即永贞元年(公元805年),唐顺宗李诵即位,王叔文被重用。
柳宗元二十九岁作监察御史在京任职期间,就参加了以王叔文为首的进步知识分子的”政治集团“。王叔文受重用,柳宗元也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王叔文,柳宗元等依靠顺宗的支持,着手改革弊政,减轻赋税,禁止宫市,释放宫女,惩办恶吏,选用贤臣。
可是因为反对派的强烈反抗,这场革新运动仅进行了一百四十多天就以失败而告终。结果顺宗退位,王叔文被杀,柳宗元被贬为邵州刺史,他又改贬为永州司马。《捕蛇者说》就是柳宗元谪居永州时写的。柳宗元被贬之后,仍然坚持他革新政治的主张,他曾说“虽万受摈弃,不更乎内”,因此仍极不满于唐王朝的重赋繁税,希望减轻人民负担。柳宗元被贬谪后,与下层人民有所接触,对民间疾苦有所了解,且看到“永州之野产异蛇”,听到“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之类的事迹,因此能以进步的政治观点为指导,为实际生活为素材加以构思。
柳宗元写《捕蛇者说》,旨在说明“ 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 。文本借事明道,溶理于事,因事说理,以蛇毒与赋毒相对举而成文。
参考资料:
柳宗元(773年-819年),字子厚,唐代河东(今山西运城)人,杰出诗人、哲学家、儒学家乃至成就卓著的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著名作品有《永州八记》等六百多篇文章,经后人辑为三十卷,名为《柳河东集》。因为他是河东人,人称柳河东,又因终于柳州刺史任上,又称柳柳州。柳宗元出身河东柳氏,与刘禹锡并称“刘柳”,与韩愈并称为“韩柳”,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柳宗元一生留诗文作品达600余篇,其文的成就大于诗。骈文有近百篇,散文论说性强,笔锋犀利,讽刺辛辣。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讯,今请闻其说。」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于名实。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为五色,发为五音;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锺。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故,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锺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而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案,「戚」本作「感」,又脱同字,依《世说·文学篇》注改补。)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苦心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 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而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而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则无系于声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叹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余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锺子知其所志;隶人击磬而子产识其心哀;鲁人晨哭而颜渊审其生离。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音,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音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成,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邪?」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邪?」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锺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悲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余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锺子之触类,于是乎踬矣。若音声无常,锺子触类,其果然邪?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以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自叹,斯所□大罔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已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为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邪!夫喜怒章于色诊,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蒙瞽面墙而不悟,离娄昭秋毫于百寻,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痛之听,而猜锺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降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锺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首阳之饥,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锺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知南风之盛衰,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薰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笮便出,无主于哀乐,犹?酒之囊漉,虽笮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必须圣人理其弦管,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乃以水济水,孰异之哉?」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而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邪?夫鲁牛能知牺历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鸣兽皆能有言,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称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人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邪?将吹律鸣管校其音邪?观气采色和其心邪?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苟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邪,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邪,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得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韵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邪?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多识博物,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邪?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邪?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纳气而鸣邪?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内?调利,犹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不因惠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之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待之于老成,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声则叹羡而慷慨;理齐楚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此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锺鼓骇心,故『闻鼓鼙之音,思将帅之臣』,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侈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尽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者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邪?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邪?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涂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并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音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音声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今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邪?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邪?犹一爝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见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皆应其度量;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邪?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知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心喻,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则?不及亻舞。由此言之,亻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形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忧,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邪?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即移风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忄舀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然则郑卫之音击鸣球以协神人,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称易,奚由而济?幸重闻之,以悟所疑。」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亻舞以宣情。然后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诚,穆然相爱,犹舒锦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谐,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绝,故因其所自。为可奉之礼,制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亦随之变,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酢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自诫。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于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