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岸边的树木隐隐绰绰地飘浮,天的尽头一缕孤烟袅袅升起。
江水蓝天浑然一体上下相合,缥缈云烟朦胧远树上下相似。
江水浩浩汤汤难以穷尽其源,扬帆的小舟飘到哪里才停止?
注释
零陵:县名,属湖南省。次:停留。新亭:亭名,故址在今江苏江宁南,即劳劳亭。
江干:江岸。干:水边。
天末:天边。
烟树:云烟笼罩的树。
沧流:青色的水流。未可源:看不到它的源头。
颿(fān):同“帆”。
参考资料:
“江干远树浮”二句,粗笔勾画江天远望的视觉印象,顺便点题。开篇就是“远树”、“天际”,使诗人那极日远眺、思深虑远的意态跃然纸上。远处的树木随着江岸一起在水面上飘浮,这是一种艺术变形,是由舟中远望时动摇不定的视觉印象与若浮若现的身世之感交融而产生的创造性想象。远烟孤起,是一个经过强化的画面。远烟,本来并不惹人注目,诗人不仅表现了它的存在,而且强调了它那孤独的升起,显然,这是孤身羁旅之情的外射。
“江天自如合”二句,如果说前两句勾出了一幅初步的素描稿,那么这两句就是深入刻画的景象,表现着印象与感受的更深一个层次。看吧,江天一色,空明浑涵,远树如烟,虚实一体。诗人在物与己的对比关照中,强烈意识到天地的雄浑壮观和大自然的自在与和谐。
“沧流未可源”二句,是画面绘事的最后一笔。诗句主要抒写去程邈远,难以预期,宦海浮沉,吉凶莫测的忧虑。其中不乏失落感和虚无感。与此同时,诗句也赞叹了大自然的无限壮阔,从中可以窥见诗人灵魂深处积极高扬成分的折光。
这首诗以写景为主,但景中寓情,写得情景交融,诗意盎然。诗人强调主观印象、独特感受。按照由景入情,由实入虚的脉络展开意境,两句一转,层次井然。诗歌的笔调疏淡,语言清丽。
范云诗向有“轻便宛转,如流风回雪”(钟嵘《诗品》)之誉,此诗当之无愧。口语化的诗句,和谐的声韵,巧妙的对仗,读来有如流风回雪,轻便宛转。诗有凄婉之意,但因眼界高远,用笔遒劲,基本情调还是悲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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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