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京城大道上空丝雨纷纷,它像酥油般细密而滋润,远望草色依稀连成一片,近看时却显得稀疏零星。
这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远胜过绿柳满城的春末。
不要说官事冗杂,年纪老大,已经失去了少年时追赶春天的心情。
请你忙里偷闲地先到江边游春散心,看看如今的柳色是否已经很深。
注释
呈:恭敬地送给。水部张十八员外:指张籍(766—830年)唐代诗人。在同族兄弟中排行第十八,曾任水部员外郎。
天街:京城街道。润如酥:细腻如酥。酥,动物的油,这里形容春雨的细腻。
最是:正是。处:时。
绝胜:远远胜过。皇都:帝都,这里指长安。
官忙身老大:韩愈写此诗时任吏部侍郎,公务繁忙,故云“官忙”;韩愈时年56岁,故云“身老大”。身老大,年纪大。
即:已经。
凭:这里作“请”讲。江:曲江,位于唐代京城东南角,为游览胜地,遗址在今陕西西安东南部。
参考资料:
此诗作于唐穆宗长庆三年(823年)早春。当时韩愈已经56岁,任吏部侍郎。虽然时间不长,但此时心情很好。此前不久,镇州(今河北正定)藩镇叛乱,韩愈奉命前往宣抚,说服叛军,平息了一场叛乱。穆宗非常高兴,把他从兵部侍郎任上调为吏部侍郎。
参考资料:
第一首诗中,诗人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这一句是全篇中的绝妙佳句。早春二月,在长安,冬天未过,春天还未来临。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最初的春草芽儿就冒出来了,作者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作者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作者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接下来的第三、四句是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作者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一首写景,第二首则注重抒情。后一首也是极力写“早”字。诗以江边春天的柳色映衬官身之路。年少逐春,扑蝶戏蕊,枯草拈花,用自己的童心和稚眼直接感受着大自然的美妙机趣。而老大逐春就别是一番况味了。官事冗杂,世事沧桑,在充分体尝了人间的坎坷困顿之后,忙里偷闲地游一游春,散一散心,自得其乐。此时此刻,贵在童心未泯,贵在能于常物之中发现其丰富蕴涵。
参考资料:
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祖籍昌黎郡”,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秘书郎韩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从平“淮西之乱”。直言谏迎佛骨,贬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迁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为“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并从祀孔庙。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并称“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导“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写作理论,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