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庐州濡须人。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卒于孝宗乾道五年,年七十七岁。善文,明白晓畅,诗亦真朴有致。为人慷慨有气节。宣和六年,(公元一一二四年)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以切直抑制下列。调历阳丞。绍兴和议初成,之道方通判滁州,力陈辱国非便。大忤秦桧意,谪监南雄盐税。坐是沦废者二十年。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以朝奉大夫致仕。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四库总目》相山词一卷,《文献通考》传于世。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
半世逢场作戏,险些儿误了终焉计。白发劝东篱,西村最好幽栖,老正宜。茅庐竹径,药井蔬畦,自减风云气。嚼蜡光阴无味,旁观世态,静掩柴扉。虽无诸葛卧龙冈,原有严陵钓鱼矶,成趣南园,对榻青山,绕门绿水。
【耍孩儿】穷则穷落觉囫囵睡,消甚奴耕婢织?荷花二亩养鱼池,百泉通一道青溪。安排老子留风月,准备闲人洗是非,乐亦在其中矣。僧来笋蕨,客至琴棋。
【二】青门幸有栽瓜地,谁羡封侯百里?桔槔一水韭苗肥,快活煞学圃樊迟。梨花树底三杯酒,杨柳阴中一片席,倒大来无拘系。先生家淡粥,措大家黄虀。
【三】有一片冻不死衣,有一口饿不死食。贫无烦恼知闲贵,譬如风浪乘舟去,争似田园拂袖归?本不爱争名利。嫌贫污耳,与鸟忘机。
【尾】喜天阴唤锦鸠,爱花香哨画眉。伴露荷中烟柳外风蒲内,绿头鸭黄莺儿啅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