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仪〔宋代〕
李之仪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读史五首 其四
白居易 〔唐代〕
含沙射人影,虽病人不知。巧言搆人罪,至死人不疑。
掇蜂杀爱子,掩鼻戮宠姬。弘恭陷萧望,赵高谋李斯。
阴德既必报,阴祸岂虚施。人事虽可罔,天道终难欺。
明则有刑辟,幽则有神祗。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诛之。
水仙子·咏江南
张养浩 〔元代〕
念奴娇·天南地北
施耐庵 〔元代〕
浣溪沙·雨过残红湿未飞
周邦彦 〔宋代〕
诉衷情·莺语
温庭筠 〔唐代〕
丑奴儿·近来愁似天来大
辛弃疾 〔宋代〕
汉宫春(郑贺守席上怀旧)
刘镇 〔宋代〕
庆春宫
陈允平 〔宋代〕
闺怨无闷
程垓 〔宋代〕
浣溪沙(病中有以阑花相供者,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