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请听听我在酒杯前说的这番话,离别本是人生中无可奈何的事情,如果感情好的话,即使相隔千里,也会感觉很近,只是大江对岸的河山太无情了。
告诉建康的山和水,再也没有政治上的风波来纠缠我了。即使不能称为鸥鸟的同伴,但是习惯了以后也能像老渔翁一样,身穿蓑衣,在江上垂钓。
注释
定风波:词牌名,又名卷春空、定风波令、醉琼枝、定风流等。双调六十二字,前段五句三平韵两仄韵,后段六句四仄韵两平韵。另有双调六十三字,前段五句三平韵两仄韵,后段六句四仄韵两平韵;双调六十字,前段五句三平韵两仄韵,后段五句两平韵两仄韵;双调六十字,前后段各五句两平韵两仄韵等变体。
范廓之:即范开,据稼轩同时所作《醉翁操》题序,知范廓之将去临安应试。“游建康”,当是预拟之行。建康:即今江苏南京市。
“听我”两句:谓人生离别本属无可奈何之事。尊:同樽,酒杯。尊,《说文》:“尊,酒器也。”
“寄语”三句:寄语建康山水,我已再无风波之虞。石头城:《元和郡县志》:“石头城在上元县西四里,即楚之金陵城也。吴改为石头。”居士:古代称有德才而隐居不仕或未仕的人。此处稼轩自称。淳熙八年辛丑(1181),稼轩四十二岁,带湖新居落成,始以稼名轩,自号稼轩居士。浑:全。风波:此指政治上的风波。
借使:即使。鸥鸟伴:以鸥鸟为伴。黄庭坚《登快阁》诗:“万里归船弄长笛,此心吾与白鸥盟。”稼轩《水调歌头·盟鸥》:“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
经惯:意指经历一段自我修养,已经习惯于隐居生活。
老渔蓑(suō):张志和《渔歌子》:“青篛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柳宗元《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渔蓑:指渔夫。蓑:蓑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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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送别词。
此词的上片便写情感,写送别。开头三句,“人生无奈别离何”,此是自然之事,亦是情深语,所以无奈者,是人世间终将有别离也,不能不为别离,别离而又无能为,是虽无,亦真不可不为无奈也。即人生中离别是无可奈何的,也是无法改变的。只要亲情真挚,使在千里之外,也觉得很近。正是“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一种旷达。“无情对面是山河”一句写出作者深沉的感慨,因为建康是当时的抗金前线,词人也多次登建康赏心亭向北眺望中原山河,这次范廓之又要去建康游览,于是引起家国之恨。“但使”二语隽永之甚,“无情”两字,正是词人壮志未酬的忧怨。此处三句语意尤为拓展,既情深意厚,又胸次开阔。对面无情,咫尺天涯,固是路人姿态,若其衷不同,所谋所想为异,理想志意不相侔,根于现实世界之利益关系,则岂仅无情对面是山河而已,所谓无所不用其极以达其目的,世人岂吝为之者邪。
下片作见惯世面语,“而今”一句,仍可见作者之英雄豪气。由于投降派屈辱求和的政策,石头城下的江水也没有了那种怒涛。自己被排挤、受打击,已经闲居山林,假使不与鸥鸟为伴,也和披着蓑衣的渔父差不多。闲适旷达的背后,是志不得伸的愤懑、牢骚。寄语建康故人,而今归退田园,当无宦海风波之虞。
此词写送行而不流于感伤。明快爽朗,开人心胸。一起点明离宴,似悲实旷。上下两片,浑然相融,以此短篇而写寻常事,而能见出作者之性情、思想,而有特出之“神味”。
参考资料: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