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垂杨倒映,鲜花如锦,汉水澄澈碧波漾;春风轻拂,林中微吹,一朵花儿轻盈地绽放,释放着芬芳馥郁的气息。
而如今,面对江北的景色,心情仍然无法宁静;此去江南,江南春色更浓更美,离别之情将更使远行人愁杀。
注释
宇文六:诗人朋友,生平事迹不详。
汉水:长江支流,源出陕西宁强县,流经陕西南部,湖北北部和中部,在武汉市注入长江。
一枝:指一枝花。
即今:当今,现在。
还:尚且。
愁杀:亦作“ 愁煞 ”。谓使人极为忧愁。杀,表示程度深。▲
大历年间,常建被任命为盱眙尉(今属江苏),然而他的仕途并不如意。后来他隐居在湖北东南一带,沉浸在山水之间,以山水为乐,尽情地陶醉于诗歌和美酒之中,同时也漫游于名山之间,以释放情感。这首诗是常建在阳春三月的时候,为了送别朋友从江北的汉水到江南时所创作的。
“花映垂杨汉水清,微风林里一枝轻”这两句以岸上和水中的视角,精彩地勾勒出江北春天的美景:汉水澄清,水面倒映着垂垂的杨柳,微风吹拂下,林中的一枝轻轻摇曳。诗人用简洁的笔墨,展现了春日的鲜丽景象,阳光明媚,微风和煦,杨柳和花朵交相辉映,汉水波光粼粼。通过写景的方式,诗人没有过多地渲染别离的忧伤,而是以鲜明的春景,为离别创造了一种愈加难舍的氛围。两句写出花、垂杨、水、风、林五种景物,由于组合巧妙,并无堆砌之嫌。笔触所及,广阔而悠远,飘然而来,忽然而去,为下文离别愁情失落气息作铺垫。
“即今江北还如此,愁杀江南离别情。”这两句在写完江北春景后,通过“如此”一词反映出诗人心情的变化。诗人表达了对江北春光的映衬,即便如此美好,却不能减轻他对友人离别的忧愁之情。这里的“还”字,点明了诗人在面对春光时的感叹,将离别的愁绪更加深化。而第四句“愁杀江南离别情”更进一步,以夸张的手法,描述了即将远行的友人面对江南更浓的春色时,离别之情更加令人伤感,仿佛愁苦之情已将人“杀”死。通过这两句虚实结合的写法,诗人将送别的心情透彻地表达出来,让读者感受到深切的离别之情。
全诗以淡彩绘景,以重笔写情,结尾点题,天然朴实,率直真诚,毫无妆束之态。以情景交融之妙笔,实虚转化,将临别之际内心的复杂感情描摹得愁杀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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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708-765),唐代诗人,字号不详,有说是邢台人或说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开元十五年与王昌龄同榜进士,长仕宦不得意,来往山水名胜,过着一个很长时期的漫游生活。后移家隐居鄂渚。天宝中,曾任盱眙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