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涛(约768~832年),唐代女诗人,字洪度。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因父亲薛郧做官而来到蜀地,父亲死后薛涛居于成都。居成都时,成都的最高地方军政长官剑南西川节度使前后更换十一届,大多与薛涛有诗文往来。韦皋任节度使时,拟奏请唐德宗授薛涛以秘书省校书郎官衔,但因格于旧例,未能实现,但人们却称之为“女校书”。曾居浣花溪(今有浣花溪公园)上,制作桃红色小笺写诗,后人仿制,称“薛涛笺”。成都望江楼公园有薛涛墓。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
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皇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鷃,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士亦有之。夫圣人瑰意琦行,超然独处,世俗之民,又安知臣之所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