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隐(833年2月16日—910年1月26日),字昭谏,新城(今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大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享年77岁。
余尝游于京师侯家富人之园,见其所蓄,自绝徼海外奇花石无所不致,而所不能致者惟竹。吾江南人斩竹而薪之,其为园,亦必购求海外奇花石,或千钱买一石、百钱买一花,不自惜。然有竹据其间,或芟而去焉,曰:“毋以是占我花石地。”而京师人苟可致一竹,辄不惜数千钱;然才遇霜雪,又槁以死。以其难致而又多槁死,则人益贵之。而江南人甚或笑之曰:“京师人乃宝吾之所薪。”呜呼!奇花石诚为京师与江南人所贵。然穷其所生之地,则绝徼海外之人视之,吾意其亦无以甚异于竹之在江以南。而绝徼海外,或素不产竹之地,然使其人一旦见竹,吾意其必又有甚于京师人之宝之者。是将不胜笑也。语云:“人去乡则益贱,物去乡则益贵。”以此言之,世之好丑,亦何常之有乎!
余舅光禄任君治园于荆溪之上,遍植以竹,不植他木。竹间作一小楼,暇则与客吟啸其中。而间谓余曰:“吾不能与有力者争池亭花石之胜,独此取诸土之所有,可以不劳力而蓊然满园,亦足适也。因自谓竹溪主人。甥其为我记之。”余以谓君岂真不能与有力者争,而漫然取诸其土之所有者?无乃独有所深好于竹,而不欲以告人欤?昔人论竹,以为绝无声色臭味可好。故其巧怪不如石,其妖艳绰约不如花。孑孑然有似乎偃蹇孤特之士,不可以谐于俗。是以自古以来,知好竹者绝少。且彼京师人亦岂能知而贵之?不过欲以此斗富,与奇花石等耳。故京师人之贵竹,与江南人之不贵竹,其为不知竹一也。
君生长于纷华而能不溺乎其中,裘马、僮奴、歌舞,凡诸富人所酣嗜,一切斥去。尤挺挺不妄与人交,凛然有偃蹇孤特之气,此其于竹,必有自得焉。而举凡万物可喜可玩,固有不能间也欤?然则虽使竹非其土之所有,君犹将极其力以致之,而后快乎其心。君之力虽使能尽致奇花石,而其好固有不存也。嗟乎!竹固可以不出江南而取贵也哉!吾重有所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