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攀龙〔明代〕
尼父酒无量,天然中权衡。自非大圣资,刚毖宜服膺。
云胡末世下,放饮斯得名。微醺忆尧夫,止酒见渊明。
哲者以怡性,愚者以促龄。损此清明躬,受彼昏浊萦。
吾以自深省,龟勉持法程。觞以九为极,倍之洽亲朋。
上与日月誓,下与山水盟。以此茂对之,杯尽意有赢。
世有善饮者,于焉知我情。
高攀龙
高攀龙(1562年 - 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
臧僖伯谏观鱼
左丘明 〔先秦〕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张君瑞庆团园(第五本)
王实甫 〔元代〕
【双调】寿阳曲_担春盛,问
贯云石 〔元代〕
念奴娇·春雪咏兰
陈子龙 〔明代〕
浪淘沙·红影湿幽窗
纳兰性德 〔清代〕
尉迟杯·离恨
周邦彦 〔宋代〕
长相思·一重山
李煜 〔五代〕
贺新郎(童养合卺)
彭子翔 〔宋代〕
兰陵王
陈允平 〔宋代〕
念奴娇(九日作)
姚述尧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