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周政教清又明,文王典章指路灯。伟功开始于西土,最终基业开创成。这是周家的祥祯。
注释
维:语助词。
典:法。
肇(zhào):开始。禋(yīn):祭天。
迄:至。
祯:吉祥。
这是《诗经》中最简短的篇章之一,文句虽简单,但在《周颂》中地位却较重要:它是歌颂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通过模仿(所谓“象”)其外在的征战姿态来表现其内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颂》之诗,称扬文王多以文德,赞美其武功,那就显得意义非同一般了。
诗首句感叹当时天下清平光明,无败乱秽浊之政,次句道出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据《尚书大传》等记载,文王七年五伐,击破或消灭了邘、密须、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纣的枝党,为武王克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对“文王之典”无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郑笺解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讨伐纣的枝党(如崇国)以削弱其势力。郑说有《尚书中候》、《春秋繁露》等书证,“肇禋”即始创出师祭天之典,自确凿无疑。《大雅·皇矣》叙文王伐崇,有“是类是祃”之句,“类”是出师前祭天,“祃”是在出征之地祭天,与此篇的“肇禋”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证。最后两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郑笺);又以“用”字带出用文王之法,暗应“文王之典”。“维周之祯”则与第一句“维清缉熙”首尾呼应,用虚字“维”引出赞叹感慨之辞,再次强调“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这样的文字处理,未必是刻意为之,而在结构上自有回环吞吐的天然妙趣。戴震《诗经补注》谓其“辞弥少而意旨极深远”,对此诗小而巧的结构却有着较大的语义容量深有会心。
这样的一首古诗,因其内容感情距当代读者的生活过于遥远,在接受过程中要产生审美快感,是比较困难的,但通过上文的分析,当能使读者对此诗有比较确切的理解。如果此诗的乐舞能够复原,那么,欣赏这一武舞,观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师的舞蹈家表演攻战之状,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应是一大艺术享受。▲
此诗是周成王歌颂周文王之德的。据《礼记·仲尼燕居第二十八》载:“子曰:‘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周颂·维清》是歌颂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