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钥(1137~1213)南宋大臣、文学家。字大防,又字启伯,号攻媿主人,明州鄞县(今属浙江宁波)人。楼璩的三子,有兄长楼鐊、楼锡,与袁方、袁燮师事王默、李鸿渐、李若讷、郑锷等人。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及第。历官温州教授,起居郎兼中书舍人,大定九年(1169年),随舅父贺正旦使汪大猷出使金朝。嘉定六年(1213年)卒,谥宣献。袁燮写有行状。有子楼淳、楼濛(早夭)、楼潚、楼治,皆以荫入仕。历官温州教授、乐清知县、翰林学士、吏部尚书兼翰林侍讲、资政殿学士、知太平州。 乾道间,以书状官从舅父汪大猷使金,按日记叙途中所闻,成《北行日录》。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